試探礦穴安全的金絲雀

 

在周二出版的加拿大醫學協會期刊中,一些藥物專家指出,長久以來,兒童被當作“試探礦穴安全的金絲雀”,當局在沒有證實處方藥物是否安全之前,就讓兒童服用。

他們提議用確保成年人安全,蒐集證據為基本的醫藥規則,來為兒童作臨床實驗,保證處方藥物對兒童是安全的。

反對用兒童作臨床實驗的理由是,因為兒童不能明白實驗性質然後同意參與,所以要他們參加實驗是不道德的,而且他們年幼,受藥物傷害的風險較大。

小兒科臨床藥物學家賴德醫生(DR. MICHAEL RIEDER)和西安省兒童病院三名同僚也認為兒童容易受傷害,沒有證據確保處方藥品安全,就給兒童服用,更不合道德標準。

一貫的做法是,新藥先以動物試驗,然後由成年人來試用。一旦被批准出售,醫生就會處方給兒童,並沒有數據告訴他們,對兒童是否生效,或者甚麼是適當的劑量,所以他們大多依賴猜測,而且不一定對。賴德醫生舉一個例子﹕有一種普遍用來治療哮喘的藥THEOPHYLLINE,醫生們開方給兒童服用了一段時期才發覺無效,後來發現,以體重作準,兒童所需份量比成年人更多,但其他的藥物,成人劑量對兒童而言是危險的,必須減少份量。

多倫多病童醫院研究所的助理主任鼎曼醫生(DR. DENIS DANEMAN)同意應該進行較多兒童藥物的臨床實驗﹔他指出藥物試驗演變得很快,目前實驗次數正在增加中。

賴德醫生承認確有其事,但只限於還沒有上市發售的新產品。醫生開方給兒童服用已經在銷售中的藥物,仍然沒有數據保證安全。

美國當局多頒六個月專利權,給進行兒童臨床實驗的藥商。加拿大則還沒有訂立同樣的條例。賴德醫生呼籲當局應當採取主動,別依樣畫葫蘆。



編者注:藥物試驗對病人公平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