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服減肥藥丟命惠氏藥廠賠78億
美國德州的法庭前天裁定,製造一隻被禁減肥藥的美國惠氏藥廠,須向一名曾服該藥的婦人的家人賠償十億美元(約七十八億港元),這是德州同類訴訟中最高的賠償金額。
四十一歲的美國婦人卡佩爾科菲去年死於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,其律師把她的死歸咎於服用「芬芬減肥藥」商品Pondimin所致。杰斐遜縣陪審團裁定,惠氏藥廠須向婦人的家人賠償七十八億港元,當中有約七十億為懲罰性損害補償。卡佩爾科菲於九七年曾服該種減肥藥五個月,而該藥於同年九月因副作用被回收。卡佩爾科菲於○二年被驗出患上高血壓,於去年逝世。代表她家人的律師指惠氏疏忽及金錢掛帥,罔顧人命安全。
600萬人曾服「芬芬減肥藥」
惠氏已表示會進行上訴,並稱已標明減肥藥有可能引致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,做法符合聯邦法例。該藥廠的辯護律師西姆斯說:「卡佩爾科菲女士病態地癡肥、是經常服食減肥藥人士,在服用減肥藥之前已有家族性心血管病的歷史;而且她停止服食Pondimin後,超過四年才患上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。」他又指卡佩爾科菲在停服該種減肥藥之後,另外還服用四種處方藥物;不過法官不接納這項供詞。惠氏成立一個為「芬芬」受害者而設的賠償基金,大約七萬八千人已從中獲取二百九十二億多港元。外界估計,停產前有六百萬人服用過此藥。